• 偶然聊天提到了,于是来上陈老师的街照。
    忘不了忘不了,所以快回来吧TvT
    反正你老爸都破产了,出来拍片赚钱养家糊口吧,猴子大王!!!!

  • Goodbye My Love

     

    那天,他穿着最靓眼的衣衫,在香港地最豪华的酒店里,做他的主角。

    是的,他一直是主角,任何时候。

    但他自己知道,他终究只是条落魄潦倒的丧家犬。夹着他的尾巴,被活生生拖到聚光灯下,任人评嘲。

    ——丧家犬。

     

    高脚杯,爵士乐。

    他轻易混迹其中,不着半分痕迹。

    并不美丽的女歌者,声嘶力竭的情歌,唱着那些关于恨爱离别的字句。

     

    或许是爱情。

    他从未寄希这段过程,如果多数人称其为爱情,那他就是爱情的奴隶。跪下来之前,他千般算计过得失,却不知他在细细推敲着胜算时,早已先输的彻底。

    ——Goodbye My Love

     

    EDC和他撒娇,黏糊糊的一味腻在身边,于是千般不是也都成了好。

    乐仔够帅够有料,重点是,只把他那些丑陋滥荡见不得光的事故,统统做了好。

    他千般好就千般错,错到头来,也不过是个身败名裂。

    他一直是条丧家狗,只是以前谁也不知道。

     

    后来,EDC终于满城风雨举国震惊的露出了他丑陋滥荡的嘴脸。

    于是变了天,晴天霹雳也算不上,EDC终究知道自己是个什么货色,也只有乐仔才能看他千般好。

    只有……?

    也不一定,或许到头来,是什么也没有。

    所以EDC走了,他其实无处可逃,却又不能停驻。

     

    后来乐仔百忙之中发了封邮件,题目上竟然写了他并不太擅长的英文。

    Goodbye My Love

     

    中文太直白,英文太晦涩。

    寥寥几个字罢了,EDC却翻来覆去嚼了半个午夜。树倒猢狲散,墙倒众人推,原没什么大不了。他EDC总算大风大浪见识过,这点人情世故,他懂得玲珑透澈。

    Goodbye My Love

    却不知道,这时节却有个人,拐弯抹角别别扭扭得承认爱过他。

    乐仔从不是他的LoverEDC明明白白知道这一点,但他从来不知道自己被人这般深藏的爱过。

    但……终归已成空。

    过去便过去,这世上,并没什么不可抛弃的情感。

    亲情友情爱情,总得自己拿捏着轻重。

     

    于是他成了他的过去式,这件被人称作爱情的小破事儿,未及点破已然落幕。

    只是在那半个夜里,EDC的眼角涩的滚烫。

    以后他说给姑娘们听的情话或许该改改了,他这样觉得。Goodbye My Love,这是或许EDC听过的,最风骚的调情。

     

    夜总会过去,繁华落尽后,再没什么其他可咀嚼的过往。

    EDC没被人爱过,也不爱人。

    乐仔爱过一次,但谁也不知这份一生一次。

     

    一句My Love,或许已经太多。

     

    END

      
  • In this regard, I plead with everyone to please stop forwarding the images on the internet. Furthermore, to completely rid the images from your computer. This is a small step that each one of us can take to help the innocent rebuild their lives. The priority now is for all of us to pitch in and help those in need.
    by EDC on February 4, 2008 6:37 PM

    我不知道作为猴子粉我能为他做点什么,但愿那不是为他分开红海。

    早已经知道,人类一向不缺乏看到穿短袖的妇女便联想到衣服下的身体乃至于私生子的想像力。但当这种想像力被发酵成一种道德力量之后,就变成了由全体人民参与的蓄意谋杀。
    可怕的是,这种谋杀从来不需要任何人负起责任,除非这件事情以一个微弱的几率碰巧遭遇了历史性的改朝换代。从科学的角度来说,这个几率可能小的会让人宁可去尝试分开红海。

    在这个消费时代,我们不需要为特定人群需要艺术家,明星既然是种消费品,那么花了钱消费猴子的我并不介意继续消费,而没人有资格对我的金钱流向指手画脚。

    以上。
    猴子万岁!!!!

  • 这种东西写在blog里其实是不合适的…因为作者似乎是个友人= =但有人这种东西不就是华丽的拿调侃的对象么?被众友人抽飞!
    于是在此处,厚道的隐去作者猫君的姓名~嗯嗯

    首先我要说明,我不知道此文的前因后果= =!完全没有对原作批评的意思,实际上如果这位边涯同学是个可爱的正太少年的话,这个细节是非常合衬的……也许……吧……
    只是乍然看到这一句,俺喷了而已。

    以下是引用:
    林丹的字还是那么难看,边涯咬着他的Black Devil神经质的笑起来,一直到眼泪流出来,一直到指甲刺进掌心,血流出来。

    如果来踩过的同学们对黑魔鬼这种又Q又温和的女士香烟没有感官认识,那么换一个表达方式来阐述这个冷笑话。
    林丹的字还是那么难看,边涯咬着他徐福记奶油口味棒棒糖神经质的笑起来,一直到眼泪流出来,一直到指甲刺进掌心,血流出来。

    一阵冷风刮过,好冷……

  •  

    他魂牵梦绕时分,心心念着祝英台。总记着初见时那件月白褂子,悄生生鹤立于三两人间,只道是卓尔不群。

    梁山伯上前去唱个肥喏,便算认得几分。山伯总知自己相貌堂堂,断断不致讨人嫌憎。时日久来,书馆日子孤寡清苦,不由得走动走动,无非诗词歌赋。本该别无旁的分数,却无端端动了心肺。梁山伯把眼望那祝英台的眼角眉尖,见着的尽是无边春色。

    他酒后轻吐狂言,只为试他一试:“若你身为女儿身,便娶了你。”

    英台竟也不恼,只是低头浅笑。

    于是梁山伯写副绝对赠他,只望能今时今日,长长久久。祝英台欣欣然收下了,说个他日对上来便回赠兄台。

    他是山伯,他是英台。莫非凤凤呈祥?却不想顷刻间偷龙转凤。

     

    他原是她,佼佼儿女豪气过人,硬生生颠凰倒凤,只把书院同窗惊个乍舌。

     

    祝英台的女儿身,梁山伯是见过的。

    祝家堂上大红起五色金花毯,英台粉桃衫裙,更绣起几朵烟花垂柳,半分脂粉竟衬得一表人才。

    梁山伯惊的半晌无语,没奈何,只去想那月白褂子。

    他原是她,她是他的祝英台,他是她的梁山伯。

     

    本该顺理成章的路数,却半途杀出马世公子,指腹为婚、父母媒妁,桩桩件件礼数道义分毫不差。只一处失了,祝家小姐,心不在此。

    马家公子,名唤文才,想也是知书达理的人士。梁山伯打听了丫鬟仆妇,只听来些许市坊闲话。

    “梁公子这相貌,当真是俊俏,可不是俗世生养的。这说起来,马公子却也是顶顶尖的漂亮。要我说,不分伯仲”祝家主母,一帕方巾掩口,不去瞧英台的脸面。“但论马家的家计,那泼天也是,总该受用不尽。”

    “女儿家家,无非是个嫁鸡随鸡,实惠受用罢了。”

    父亲一句话,便断了祝英台的念想。

     

    梁山伯千般不甘,自去寻那马家公子理论,豪门巨宅朱漆大门,若不是门童领了,只怕要迷在那曲曲盘盘深宅大院里去。

     

    他怕不是梦中,层层回廊通着马家的偏院。一步一步,放眼望去,满是五彩琉璃瓦,八角金丝盏,更不提那满院的奇花异草、官窑青花。

    布衣人家的少年乍然置身此乎,直没了放手脚处。带路的仆从倒是知礼识数,终没有露出半分鄙陋。兜兜转转好半晌,一声“公子爷”总算是解了他的窘困。

    再把眼相望马公子,这便是马文才。

    只一身月白褂子,摆上挂两朵孤雁残荷,清素寡淡却不失雍容。马文才没去望他的眼睛,淡淡应了声,只是细细赏玩手下的品红珊瑚。

    一时他竟也失了揣度,进退不得。

    “梁公子?找在下有何贵干?”

    马文才的声音沉进他耳中,轻淡细薄,细细丝丝的捉摸不着那份意蕴。一时竟无语。

    似见怪他没应承,马文才一双眼睛自珊瑚盆里转向来人处。

    好这一对猫儿眼,打从低处施施然挑在他脸上,端的是个玲珑剔透光华流彩,直瞧的他不敢对望。祝家主母那话头原不是信口开河,这马公子真真是一等一的人才,顶顶尖的风流。

    “梁公子?”马文才再问,却总没的回话。

    他只觉得三魂掉了七魄,平日里的伶俐全都化了水去,木口木舌,吐不出半个囫囵字来。

      

    “久仰马兄名头,今日一见确乎人中龙凤。在下今日求见,实是为了那祝家小姐。”

    梁山伯偷眼去望那马公子的脸面,见着并无怒色,才把那话头回转来,单单只说祝英台。“我与祝小姐,实乃心意所至,还望公子能玉成美事。”

    马文才到不恼怒,只微微一簇峰眉,把那道理讲与梁山伯来听。

    “既是祝小姐不许,便请祝家当家主人与我家退了这门亲事就是。父母媒妁,本是天地道理,我马家未曾理亏背信,梁兄偏生要我担这负心薄幸的骂名?这可真真是强人所难了。”

    梁山伯听了这一番话,自知理亏,便也不再多言。只是默默行个礼,径自去了。

    是夜,翻覆来去,终究难眠。满腔胸怀,竟化了水去,颠颠倒倒,只去想那身月白褂子。

     

    ……

     

    端月十五,上元夜。

    上元夜的七彩琉璃灯。

    他与人群熙攘间,无端端窥着那一双眼。只一瞬,那玄色衣衫便拐了梁山伯的魂魄去,叫他满街市的灯火,一起熄灭。

    七彩琉璃灯,百千样色相迷魂过,只余一抹淡青。

    一晃然,又没了痕迹。

    他众里寻了何止千百度,再回首,只见一垂髫童子,擎着那叫他魂牵梦绕的琉璃灯,恭恭然立在身前。

    “我家公子,致意先生。”

     

    他随着青衫的童子上到楼去,见着的,便是马公子玄色衣衫上满眼的金丝绣线。

    清丽纤巧的丽人儿,烹茶而待。

    她是名满三江的青楼名伶,他是富可敌国的潇洒公子。

    而他,是落魄江湖的文士。

    美人儿,捧一盏清茶,香飘四逸。

    “这是奴家自江南求人寻来的好茶,一直放着,只等着给公子品一品。”美人软语相请,细细丝丝的声调,久久缠于梁上,挥洒不去。

    马文才小小心接来,细细抿上一口,苦的侵心掏肺。眉头一凌,只去看那美人鬓上的绢丝牡丹。

    “公子久也不来望一望奴家,仔仔细细收好的茶叶也放的苦潮了。”凄凄婉婉的抿起胭脂红的樱唇,一双酒窝漩在颊上,楚楚惊心。一双手探在马文才身前,只被那灯火,晃的似幻是真。“茶苦了,但愿香还在。公子定要闻一闻,也不枉它千里来一回。”

    马文才细细抚着美人不盈一握的素手,只去看梁山泊。

    “梁兄可通音律。”

    “略可。”

    梁山泊不知此情此景究竟是何道理,却错不开眼去。兜兜转转,只去看那双异色的猫儿眼,亮的人心惊梦绕。

    不再多言,马文才只叫童子摆架琴上来。

    瑶岳、角轸、蚌徽、冰弦、桐木、乌漆、梅花断……好一架稀世古琴,弦动流转间,只一个金击玉震。

    梁山泊不错眼的看那抚琴的人,把那天下也忘了。

    冷落一旁的美人儿,低头去看那眼前的一盏残茶。还略有些余温,挣扎地袅袅升腾,缠绵纠葛,很久之后,才明白。

    人走,茶凉。

    于是便唱将起来,合着马文才指下的音律,轻柔似水的绝美声色。美人儿总知道,哪怕已冷透了心魄,这一般琴律,也只有她配的起。

    【樽前早已换新曲,怀中从不复旧人。】

    凄怨缠绵的调子,让这梁山泊一时痴了。一抬眼,对上青衣童子手中的七彩琉璃灯,却只想着马文才的眼睛。

    好那一双琉璃眼,相忘时,却再也忘不去。